衛生部昨天表示,近期該部在監視檢查中發現,仿冒藥品消費運營食品的違法問題比擬突出,有的擅自運用藥品稱號命名食品,如“板藍根××”、“清開靈××”等;有的非法添加藥物原料;還有的夸張宣傳,暗示具有治療作用。
為此,衛生部昨天發布公告,制止運用曾經批準的藥品名命名其消費的食品,食品運營單位不得購入、儲存、陳列和銷售與曾經批準的藥品稱號相同的食品。
衛生部請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不得擅自越權審批食品,也不得在食品衛生答應證的“答應項目”欄中擅自增加除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和新資源食品以外的特定的食品稱號。對監視檢查中發現的有關違法行為要依法查處并通報。
衛生部還倡議,消費者如發現仿冒藥品消費運營的食品,可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投訴和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