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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標準 理性食品安全
2021-12-23食品安全標準 食品安全標準(FoodSafetyStandard)指的是對食品中潛在的有毒有害物質種類和限量所給子的一種強制性規定。有毒( Toxic)、有害( Harmful)物質按其性質和來源可分為生物(病原菌)、化學(生物毒素、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食品添加劑殘留)和物理(金屬殘留)的。我國目前尚未建立一套完 整的食品安全標準。現行的食品安全標準借用了食品衛生標準,但食品衛4E準中的很多指標屬于質量標準范疇,沒有安全學意義。例如GB一臘肉臘腸生標準中規定的酸價指標(4mg/100g 脂肪)其實沒有安全學意義,而與健康密切相關的氧化物丙二醛(Malondialdehyde, MDA) 卻沒有列在其中,能夠萬映這一致癌物名少的指標硫代巴比妥酸值(Thiobarbicurie Acid, TBA)也沒有列人標準中。由于沒有將安全標準與質量標準相區分,食品監管部門與企業聯責容易被混濤,國家和政府的公共資源沒有得到有效利用和發揮。政府應有食利用有限的資源,重點監管食品安全和食品安保,為消費者普及食品安該由相應的行業協會來監管。
理性食品安全理性食品安全( Reasonable Food Safety)指的是用理性或科學的觀點去看待或理解、認識食品安全。食品中不可能絕對不含任何有害物質,食品中也不存在零風險,但是食品的安全度(不是100%)是可以接受的,因為食品的這種風險可以通過人體自身防疫系統予以排除。在美國,符合要求的食品安全叫GRAS ( Generaly Recognized as Safe),而不是絕對的Safe。GRAS是食品必須達到的要求。
任何食品無論是新鮮的還是加工過的,按照加工食品的基本要求,應該都是安全的,但是按照食品安全的科學含義,絕對的食品安全或者說食品安全的零風險是不存在的。食品的生產與加工并非在真空中進行,受自然環境的影響,食品污染是不可避免的,人體因為有自身防疫系統,能夠適當耐受定量的有害物質。理性認識、科學認識食品安全是制定食品安全標準的客觀理念,科學依據和理論基礎。食品是生命的糧食,不能因為出現-些食品安 全事故而放棄對食品的消費。正確的方法是要 用欣賞的心態去主動消費食品;二是要科學認識和理解食品安全,科學選擇食品,避免因為食品的消費而損害自身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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