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25日訊(記者李萬祥)隨著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紙共享判決,涼茶品牌王老吉與加多寶之間的包裝裝潢案看似落下帷幕,但引發的知識產權爭議還在不時發酵。就共享“紅罐”后能否會繼續形成消費者混雜、其權益如何劃分、能否存在商標侵權隱患以及能否會擾亂市場秩序等多問題,多位專家從多個不同的角度停止了解讀。
反不當競爭法最基本的一點就是維護消費者的利益,知情權和自在選擇權。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陳建民強調,在界定雙方共享涉案包裝裝潢權益的規則及界線的時分,特別應該關注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該案二審判決一出,雙方均表達了本人的態度,加多寶高調表示“衷心感激”,王老吉低調表示“尊重判決結果”。至此這一同耗時5年的訴訟終于塵埃落定。加多寶改換了金色包裝,并且最終免受上億元的巨額賠償,并且經過該訴訟使本人的品牌高度曝光,到達了非常好的宣傳目的;王老吉能夠繼續運用“紅罐”,并且經過此次訴訟疾速占領市場,也到達了其訴訟目的。從這一角度來看,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審判決,到達了“定紛”的目的。
“定紛”的目的到達了,但是“止爭”的目的或許還未到達。針對該案二審判決,不只在消費者中惹起普遍熱議,學界的討論仍未停歇。有專家學者以為,“共享權益”至少對注冊商標被答應人的相應創新與勤勞付出給予一定的認可與支持,也能給注冊商標答應運用制度帶來更持久的開展空間。而另一局部學者卻以為,有必要厘清在商標答應與被答應條件下,“共享”知名商品包裝裝潢的權利義務規則。
中國科學院大學教授李順德說,反不正當競爭法主要維護的是商標以外的商業標識。王老吉與加多寶之間關于“紅罐”包裝裝潢爭議問題將商標與商業標識交叉在了一同,如果把這兩者分得過細,有些問題解釋起來或者處理起來反而增加了難度。
暨南大學知識產權學院研究員溫旭則以為,該案二審判決中所指雙方“共享”的包裝裝潢內容是黃色的“王老吉”字樣與紅色罐體以及其他要素的組合。如果除去“王老吉”字樣,紅色罐體不可能成為特有的包裝裝潢。并且,單色的運用也不可能被任何一家企業壟斷。既然“王老吉”字樣不能從涉案特有包裝裝潢中分割出去,雙方該如何“共享”?
“共享”一詞是近年來的熱詞。單車可共享,充電寶可共享,雨傘也能夠共享,但是對于具有專有權利的知識產權能夠共享嗎?
“有些可能能夠共享,但是有些在共享中可能需要停止適當地區分。”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黃武雙以為,比如說“王老吉”“王老吉紅罐涼茶”,這幾個文字不加限制地共享的話,可能會導致消費者對未來市場主體上無法區分。王老吉、加多寶就商標而言均有特定的歸屬主體。
黃武雙以為,在共享權益過程中還應該關注對商譽評估價值的影響,由于商譽無法分割,而且存在很強的不穩定性,這也需要雙方在共享權益的權利義務行使過程中基于合理避讓、善意履行等誠實信用原則,劃定出相對清晰的邊界。
“判決內容并不利于消費者區分王老吉與加多寶涼茶產品。”陳建民說,如果加多寶再次啟用“紅罐”包裝裝潢,將黃字“王老吉”替換為“加多寶”,反而會增加消費者識別、區分的難度。另外,二審判決以為,一邊“王老吉”、一邊“加多寶”字樣的包裝裝潢形式,缺乏主觀惡意,但又指出雙方在行使權利過程中應當合理避讓在先權利。加多寶上述包裝裝潢形式能否侵犯廣藥商標權利,需要進一步明晰。
專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對于加多寶與王老吉包裝裝潢案已作出終審判決,但對于雙方后續如何行使紅罐包裝裝潢權益、如何規避侵權風險等問題并沒有作出清晰的指引。未來,雙方能否還將圍繞“紅罐”包裝裝潢產生爭議,值得關注與進一步研討。
(責任編輯:王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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