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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保障
2020-01-05食品保障
食品安保(Food Security)有兩個含義。第一個含義是指糧食安全,或者叫食品保障,即每個人必須在食物的數量上得到基本滿足,以防饑餓與營養不良。因為資源受限或者遭受自然災害、戰爭災難等原因導致食物短缺屬于糧食安全問題。國際上每年向食物短缺的國家提供人道主義糧食援助(FoodAid)則屬于糧食安全或食品保障的范疇。美國2001年“9 .11” 恐怖事件發生后,食品安保有了第二個含義( Food Security, Food Defense), 即如何防止在食品中人為投放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質。在食品中人為有意添加有毒有害物質導致人體健康受到危害屬于食品安保范疇。在食品中投毒,一般是以恐怖威脅為目的,其結果會造成社會恐慌與動亂。投毒者所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質既有生物的,也有化學的,毒源往往來自非食品原料(生物毒素、化工原料等)。由于這是人為有意投毒,屬于刑事案件,-般由公安部門監管和處置。一日出現事故,要采用突發事件應對法案予以響應,有意投毒者不管是個人還是企業,都被視為刑事犯罪。如果食品因為人為有意投毒導致兒童和孕婦中毒受害,處罰會更嚴厲。所以,在西方國家很少有膽敢冒犯者。
食品安全應急管理發展戰略
充分認識食品安全面臨的新挑戰,潛心研究新的安全危害源,正確區分食品安全、食品安保、食品質量,科學制定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確保食品消費者的身心健康是未來食品安全應急管理所面對的戰略任務。政府應該集中有限的資源于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的研究和實施上。重點研究并監管無意識污染( 食品安全)和有意投毒(食品安保)的可能性,對于前者,重點在于潛在的安全隱患,應鼓勵對潛在的安全隱患源(危害因子)的特點和危害規律的研究。對于后者,應該將其列為刑事案件,按照有意投毒、故意傷害他人的性質,通過公安機關從嚴懲處。2003年發生的“非典”(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SARS)事件,使中國第-次感受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社會的巨大沖擊,2008 年1月30日發生的“毒餃子”事件使中國感受到突發食品安全事件對于國際貿易和外交政策的沖擊,2008年9月發生的三聚氰胺“三鹿奶粉”事件使中國再次感受到突發食品安全事件對人民健康、食品工業產業、國家經濟建設、對外聲譽、社會穩定的巨大撞擊,其綜合影響不亞于八級大地震。類似的還有2011年發生的雙匯“瘦肉精”和臺灣“塑化劑”飲料事件。因此,樹立“應急”(Emergeney)理念,做好應急管理工作,預防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快速應對突發事件,科學實施應急預案已經成為政府、企業管理層的必修課。應急管理要求在突發事件爆發后,以最小的成本、最快的速度把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為此,中國政府特別加強了應急管理的教育、培訓、研究和管理工作力度,并制定了相應的戰略措施。2004 年,國務院頒布了關于突發事件預案的綱要框架,建立了包括國務院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專項議案等在內的五級預案體系。根據國務院的總體預案,公共安全被劃分為四大類:自然災害(Natural Disaster) 、事故災難( Accident Calamity)、突發公共衛生事件(Emergency Public Halth Incidence)和突發社會事件( Emergency forSocial Istabiliy)食品安全事件屬于公共衛生事件。2009年3月,教育部批準在暨南大學設立全國第一個“應急管理"專業; 5月,暨南大學成立了全國第一所應急管理學院8月,首個國家級應急培訓基地在國家行政學院掛牌成立,專門用于對中高級官員進行應急管理工作輪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