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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分工
2019-07-21職責分工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是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機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應急處置過程中重大事項的決策,授權發布事故重要信息,審議批準應急處置工作報告等。政府各有關部門或行業組織按照法定職責,負責制定部門或行業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實施食品安全事故處理與重大事故應急處置,同時有責任配合和協助其他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在同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 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本地區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制度和機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職責;組織指導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救治病人、現場衛生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等工作:組織起草總體調查報告、發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負責應急指揮部應急期間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各有關部門查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組織醫療救治、指導和協調現場處置及有關技術調查;組織信息發布與媒體溝通;組織開展應急應對的宜教培訓工作。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根據衛生行政部門要求和有關部門的委托,進人現場對患者和相關人群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對生產經營可疑食品的場所和人員進行衛生學調在;采集相關樣本進行檢驗檢測,并出具檢驗報告:對生產和加工可疑食品的現場提出衛生學處理措施的建議,并對采取措施的效果進行評估;提出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病人數、發生場所、致病因素、
工作任務。 門的組織協調下,開展職責范圍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依法采取控制草調在報告,提出處理意見。農業部門負責發生在食縣級以上有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在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全事故及違法行為的具體調在處食用農產品種植與養殖環節制措施,在處違法行為,起
和其他沙及農產品種植養殖環節問題的食品安
理與應急處置,依法封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用農產品,組織開展檢驗檢測;監督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對確認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用農產品尖施回井進行無清化處理或銷級資令停止銷售。 質監部門負貴發生在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和其他涉及食品生產環節問題的食品安全事故及違法行為的具體調在處理與應急處置:組織開展檢驗和生產加工環節污染食品的召回與處理。出人境檢驗檢疫機構負責發生在國境口岸;食品進出口環節和其他沙及食品進出口環節的食品安全事故及違法行為的具體調在處理與應急處置組織開展檢驗和進出口環書向題食品的石回與處理。工商部門負責發生在食品流通環節和其他沙及食品流通環節問題的食品安全事故及違法行為的具體調查處理與應急處置:封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對確認屬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貴令食品經營者子以召回、停止經營并銷毀。食藥監部門負責發生在餐飲、食堂等消費環節和其他沙及餐飲服務的食品安全事故,以及保健食品造成的和其他涉及保健食品的食品安全事故及違法行為的具體調查處理與應急處置:村存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食品用工具及用具,責令經營者停止經營井銷毀污染食品及原料,責令責任人清洗消毒污染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商務部門負責發生在牲畜屠宰環節和其他涉及牲畜屠幸環節的食品安全事故及違法行為的具體調查處理與應急處置;協助流通、餐飲服務及出口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組織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重要生活必需品的調配供應。鐵路部門負責發生在鐵路客運餐飲服務環節和其他涉及鐵路客運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事故及違法行為的具體調在處理與應急處置;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食品用工具及用具,責令經營者停止經營并銷毀污染食品及原料,責令責任人清洗消毒污染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鐵路運輸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與隱患排查,負責組織指導鐵路運輸過程中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負責提供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的鐵路運輸保障。
縣級以上其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協助、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開展事故調在處理,提出有關處理意見和建議。工信部門負責食品監管,向有關部門通報造助相關部門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負真組織制定和實施教育系統的食品學校食意學生在校集體用餐造成的食負責對學校開限公共衛生事件相關教有負責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提高食品安 全保障的能力,推進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協古成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進出口情況:依法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協助有關監管部門對食品安金事故進行調查及組織應急處理: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教育部門與培訓進行指導與監督。海關部門負責
對該類食品采取扣留、實施退運或移交相關部門處置的措施。公安機關負責部署加強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地區的治安管理工作,有效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及時立案偵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監察部門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涉及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有關認證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失職,讀職等違紀行為進行調在,對事故調在處理與應急處置工作中各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取責情況進行監察,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根據需要可全程參加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民政部門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物資的籌集、準備、保障及管理:負責組織指導受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人員的生活救助工作。財政部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救護、處置等應急工作所需資金的保障和管理。環保部門負責組織指導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環境污染事件的調查處置工作;指導、協調地方人民政府的污染處置;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環境違法行為追究相應責任。交通部門協助儲運環節食品污染的應急處置;負責提供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的道路、水路交通運力保障。民航部門負責提供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的民用航空運輸保障。旅游部門負責指導旅行社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協助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涉及旅游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理。政府新聞辦負責制訂信息發布方案及對外口徑,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發布,管理互聯網信息及其他有關信息。食品行業協會指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制定和實施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頂案以及開展食品安全相關教育;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及企業開展事故調查。
我國食品召回的現狀與發展方向
與世界各國一樣,我國于1983年頒布《食品衛生法(試行)>,在此基礎上于99959年修改頒布了(食品衛生法》均明確國家實行食品衛生監督制度規定了涉及食品召國的內容,食品與營養的衛生安全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的管理軌道,經過20多年的實踐和努力,逐漸建立起了較為完善的食品衛生法規與標準體系和監督監測體系。2009年更是根據此前積累的實踐經驗,結合國內外食品安全的形勢發展前要,頒布丁取化《食品衛生出的《權品安全力度、檢驗技術力量到標準化和風險評估出定用對信品生產款載實行許可制度, 用確國家建食品食食品召回被正式納人了法制管理內容。但食品召與追溯技術應用程度、召回從配套法規規章、監督執法信息共享等方面,與歐美等發達國家和地區比尚存在較大差范,有得進一步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