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藥殘留不等于農藥超標
農藥的使用是為了預防、消滅農林業的病、蟲、草和其他有害微生物。在種植業集約化的今天,農藥的使用是在所難免的。在作物上施用的農藥,一部分黏附在作物的表面,一部分被作物吸收而分布于植株中。粘附在農作物表面上的農藥可以被清除掉,而被吸收進作物組織的農藥則不能被清除,所以,作物在收獲時往往帶有一定量的殘留。
殘留的農藥除了會引起人類中毒外,也有致畸、致癌的隱患。為了規范農藥使用,保障農作物安全,國家制定了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殘留量小于最大殘留限量說明該農藥殘留量很低,不會對人體健康構成威脅;若殘留量超過了國家規定的的最大濃度,即農藥超標,就意味著其可能會對人體造成傷害,不能食用。
二、禁用農藥也制定限量
有的農藥毒性高,在環境中很難降解,為此農業部發布高毒農藥的禁用公告。一些殘留持久性農藥雖已禁用,但已造成對環境的污染,從而通過土壤沉積、大氣擴散、生物富集作用等再次在食品中形成殘留。為控制這類農藥殘留物對食品的污染,所以衛生部相應地制定了其在食品中的殘留限量。
三、降低農藥殘留的方法
1. 放置、晾曬:新采摘的農作物宜在空氣中放置一段時間(24小時),使表面農藥分解。或者通過紫外線照射,加速其分解。
1. 去皮、去殼:農作物表面殘留農藥較多,削去外皮及果殼可以有效降低殘留農藥。
2. 浸泡、淘洗:在烹飪前,可先將農作物浸泡在淡鹽水中或對其淘洗,淡鹽水可以加快農藥溶于水的速度。但浸泡時間不能過長,以15-30分鐘為宜。
3. 加熱:部分農藥化學性質穩定,但經加熱處理還是可以去除一部分。一般含脂肪量高的食品加熱除去效果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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