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用于餐飲服務環節發生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2、適用于因人為惡意破壞引發的隱含重大食品安全風險,有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