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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是在FSA指導下進行污染食品自動召回
2019-10-09英國是在FSA指導下進行污染食品自動召回英國在蘇丹紅事件發生后,受污染食品的發現和召同工作是在FSA的指導下、由行業協會和各食品公司自行組織開展的,而行業協會和各食品公司并不需要被動監督和在處,只需將自行處理結果報告FSA。因此,在FSA公布的受污染食品請單不斷增加新產品的同時,實際的影響面卻在不斷地縮小。可能某些產品上了FSA公布名單的同時,其生產商已經通過其銷售網絡將該食品召回,消費者看到清單上產品名稱的時候,市場上已經無該產品了。從FSA的網姑提供的事件表中,我們發現FSA到了事件后期才對相關食品公司開展調在,但目的并不是為了發現和清理受污染食品,而是為了調在為什么在良好生產規范指導下的食品工廠會有嚴重的食品污染事件發生。在蘇丹紅事件中,英國各食品企業對自己的食品進行檢驗,發現問題自動召回,并向監管部門報告進展;如果不自主檢驗和召回不合格食品,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同時失去清費者的信任。而英國食品安全監管當局在保持對食品企業采取法律行動的震懾力的同時,只需要對市場進行適當的監測監督,就可以確認整個不合格食品召回過程是否達到目的;而在完成召回行動后,監管當局則對食品企業是否依法履行法定義務進行調查,進一步發揮政府的監督職能,維護法律尊嚴。
單純依富政府的食品安全監管機制是十分脆弱的機制,分清政府與企業在食品安全中的角色定位,是正確制定和實施食品安全政策的關鍵,低成本、高效率的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必要條件。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也只有企業才能最快發現問題。政府的角色是監督企業最行法定職責,在法制和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依法保護企業進行經濟活動的合法權益,不能強行干預企業的技術開發和生產活動,更不能替代企業對食品生產過程進行全程的監控。企業掌握國家法律、標準的相關規定和要求面自律,生產符合市場準人條件的食品,是食品安全的根本保障。企業自律需要來自市場競爭壓力和法律責任兩種力量的支持。企業生存的基礎是市場,而獲得市場就是要獲得清費者的認可,只有通過積極研究應用新工藝、新技術,而不是通過投機取巧甚至添加非法物質來蓬利,才不會受到法律懲處和被競爭激烈的市場淘讀。發揮好食品行業協會的作用,建立食品安全信用體系,正確引導消費者的清費行為,進而影響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是督促企業保障食品安全的直接經濟動力。政府的職責在于監督企業履行法定義務,落實執法責任制,對于企業行為既不能聽之任之,也不能越坦代息,即應做到依法行政,確保企業遵守法律規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從而維護法律尊嚴和食品市場秩序,發揮政府和市場的雙重作用,強化企業責任,促進企業自律。